水生态所助力南京等地法院开展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

中华鲟放流现场

水生态所总工朱滨(中)现场指导
近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之际,江苏南京、常州、镇江、扬州等7地法院同步组织开展“法护长江五载,共助绿水安澜”增殖放流活动,水生态所总工程师朱滨到现场指导。水生态所作为中华鲟苗种供应单位,不仅提供大规格鱼种,还组建了放流技术服务队,为放流活动的科学有序开展提供了专业支撑。
水生态所提供了890尾大规格中华鲟鱼种,其中全长50-80厘米的中华鲟为750尾,全长100厘米以上的中华鲟为140尾,所有鱼种体质健壮,均经严格筛选和专业检疫,确保放流苗种的质量与高成活率。
放流现场,水生态所专家团队主动靠前,一方面向参与活动的公检法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群众代表开展科普讲解,详细介绍中华鲟的生物学特性、濒危现状及保护意义。另一方面,现场指导参与人员规范操作放流流程,讲解放流过程注意事项,确保每一尾中华鲟都能安全、顺利地融入长江,最大限度提升放流实效。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既是江苏公检法系统以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的具体实践,也是水生态所作为科研机构与司法机关协同护江的生动写照,为长江大保护注入了新的活力。
水生态所总工程师朱滨表示,未来将持续深化与南京各地公检法系统及相关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在中华鲟人工繁育、科学放流、种群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为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更坚实技术支撑。
作者:胡兴坤 阙延福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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